据新快报报道,广州一父亲苏某未经孩子同意,擅自挪用了孩子存入银行的压岁钱,13 岁的小苏认为父亲侵犯其合法权益,遂起诉父亲要求返还存款本金及利息。
据悉,小苏父母2013年8月已离婚,小苏随父亲苏某生活;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,苏某将小苏压岁钱存入银行。2015 年 12 月小苏随母亲生活,2016 年 4 月其母获得小苏抚养权。
2016年3月,苏某未经小苏同意,擅自将小苏存入银行的压岁钱及利息3045元取出。小苏认为,苏某私自提取其压岁钱拒不返还的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,遂将苏某起诉至法院。
昨日,新快报记者获悉判决结果。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苏某返还小苏本金及利息共计3045元。法官表示,原告小苏名下的银行存款虽是被告苏某为其存入,但小苏对此享有所有权,苏某无权擅自处理小苏名下的存款。苏某擅自挪用该笔存款,侵犯了小苏的权利。